慰問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因公受傷莊○佑小隊長

該局 第三大隊佳里分隊莊○佑小隊長,於107年10月17日前往工廠火警救災,現場火勢猛烈、冒出大量濃煙,為協助佈署水線使同仁入室搶救,惟因水源不穩定導致水帶斷水,情況緊急,莊小隊長於廠區中奔跑尋找水源,尋獲穩定水源後於搬運水帶過程被其絆倒以致頭部撞地、失去意識,經同仁發現立即送往安南醫院急救。莊小隊長經醫師診斷為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,隨即開立病危通知單並住進加護病房治療,於10月20日轉普通病房繼續治療並於25日辦理出院,並建議休養一個月。
依本會「消防人員急難救助專戶」規定,莊小隊長小隊長執行救災時受傷,依本會「因公傷亡殘疾慰問標準表」第五次修正辦法規定,符合申請類別第貳項第一款之情況,核發慰問金新台幣參仟元整,表達本會深切關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