慰問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因公受傷羅○元隊員

該局第二大隊中心碑分隊 羅○元隊員,參與106年7月21日於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中心碑分隊的消防體技能訓練(救生裝備訓練),於四樓實施緩降機操作時墜落地面,經送往埔里基督教醫院急診,診斷為骨盆薦椎閉鎖性骨折、腰椎多處骨折、右跟骨開放性骨折等,需予以骨折復位、融合手術及鋼板固定手術,擬需休養五個月,截至目前仍住院治療中。


    依本會「消防人員急難救助專戶」規定,羅隊員於執行戰技訓練時受傷,依本會「因公傷亡殘疾慰問標準表」第五次修正辦法規定,符合申請類別第貳項第二款之情況,核發慰問金新台幣貳仟元整,表達本會深切關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