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課程資訊
  • 上課日期 2025-06-25~2025-06-25 (星期三)
  • 上課時間 09:00~16:00
  • 上課總時數 6 小時
  • 報名截止日 2025-06-25
  • 上課地點 花蓮市華西路123號(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 (創新研究園區))
  • 課程聯絡人 黃小姐
1140625期 防火管理人複訓 上課地區(花蓮縣)
定價: 2,000
優惠價: 1,600

 (一)   消防法第十三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。

(二)內政部消防署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八十九消署預字第八九E一九七七號函。

(三)落實消防法,強化防火安全管理制度。

(四)提升事業單位防火管理人消防專業知識、激勵消防專業精神。

(五)落實消防防護計劃及防火知能,建立全民防災共識,保障人民生命與財產之安全。

科目 內容 課程目標 講習重點
防火管理對策 (2小時) 1. 從災例分析防火管理(軟體及硬體)對策。 2. 現行防火管理相關法規重點與回顧。 1. 由近年或重大火災案例,檢視場所自身之平時預防及災害應變機制,有無再行修正強化之必要性。 2. 以防火管理為重點,了解現行火災預防相關法令並宣導重要措施。 1. 從災例分析防火管理 (軟體及硬體)對策: (1) 以案例說明平時有無教育員工注意用火用 電安全,所引發之火災案例,以加深印象,並檢視自身場所 之教育訓練機制,以納入消防防護計畫內容之修正。 (2) 以案例說明防止縱火措施之重要性,並檢 視消防防護計畫,有無應予強化之處。(3) 以案例說明消防安全 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日常檢查之重要性, 以強化自主檢查機制。(4) 以案例說明自衛消防編組之重要性,以強化自主應變機制。
2. 現行防火管理相關法規重點與回顧:
(1) 以防火管理相關之火災預防法規為重點,說明現行(共同)防火管理、檢修申報、消防設備、防焰規制之主要內容,亦可涉及建築法有關防火避難相關規定。
(2) 提示施工中、共同及消防防護計畫之重點內容及注意事項。
教育訓練(3小 時) 1. 員工之教育訓練方式。 2. 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方式。 3. 自衛消防編組訓練常見錯誤樣態及缺失研討。 1. 說明對員工進行防火教育的重要性及對實施員工防火教育之方法。 2. 了解滅火、通報及避難等訓練之實施 重點及其要領,並針對常見之自衛防編組訓練錯誤樣態進行研討,以提升防火管理人自主訓練能力。 1. 應以消防防護計畫之內容為主,進行員工之教育訓練。 2. 舉出平時教育訓練良善而消弭火災之案 例,說明逃生避難要領。 3. 說明自衛消防編組易犯缺失及盲點,並舉出具體的自衛消防編組實例,說明自衛消 防編組失敗及成功案例,以加深印象強化編組功能。 4. 說明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之前置作業、應變流程及注意事項。 5.說明辦理自衛消防編 組訓練時之安全須知、常見錯誤樣態,並說明改進方法。
測驗(1小時) 學科測驗。 1. 由中央消防主管機關製作題庫,提供認可之教育訓練機構圈選出題測驗,成績達60分為及格,訓練機構並得編排由當地消防機關人員擔任監考教官。
2. 測驗題目:選擇20題,是非20題,問答2題。 (選擇、是非每題2分,問答每題10分)。

 

(一)需具備舊的防火管理人初/複訓證書正(影)本。

(二)無學歷限制,年齡需年滿18歲以上。

※防火管理人證書有效期限為受訓日起算三年。

※請於上課前七日完成繳費※

 

學員專屬匯款帳號  (請勿扣除匯費)

銀行:第一銀行(代號007)  分行:營業部

帳號:41704+學員身分證字號不含英文字母九碼數字

※報名後,欲查詢報名紀錄,請至首頁右下角【查詢專區】進行查詢

【退費辦法】

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【第16條】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訓練,除法令另有規定外,得向學員收取必要費用,並應掣給正式收據。

1.繳納訓練費用之學員於開訓前退訓者,職業訓練機構應依其申請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。(扣除必要手續費)

2.開課當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不予退費。

3.課前需開立報名證明者,開立後恕不退款。

4.此退費標準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。

(一)主管機關:內政部消防署及各縣市消防局。

(二)訓練機關:財團法人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。

(三)訓練地點:全省皆有訓練場地(歡迎來電或上本基金會網站查詢課程時間及地點)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