慰問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因公受傷湯○榮小隊長

該局新莊分隊 湯○榮小隊長,於106年11月11日接獲指揮中心派遣前往火警現場救援,當進行架設雙節梯攀爬至二樓,抓握窗戶橫桿入室時,因橫桿結構不穩導致滑倒,造成左腳膝蓋受傷。經送醫診斷為左膝內側腹韌帶扭傷,且不宜激烈活動及負重約2個月。門診治療期間為106年11月12日至106年12月20日,共計7日以上。

 

依本會「消防人員急難救助專戶」規定,湯小隊長於執行救護勤務受傷,依本會「因公傷亡殘疾慰問標準表」第五次修正辦法規定,符合申請類別第參項第一款之情況,核發慰問金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,表達本會深切關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