慰問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因公受傷陳○平隊員

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東勢分隊陳○平隊員,於106年1月25日派遣至東勢區東蘭路197-45號搶救火警時,擔任第一線瞄子手,完整著裝並背負SCBA佈署水線進入室內搶救,期間因空間狹小、濃煙密布,導致視線不佳,肺力閥不慎撞擊異物,使面罩未能完全氣密,吸入濃煙,退出火場後,肺部突感不適,緊急送往東勢農民醫院診治,經25-26日急診留觀,目前病況穩定,建議門診追踨。


    依本會「消防人員急難救助專戶」規定,陳隊員於執行救護勤務受傷,依本會「因公傷亡殘疾慰問標準表」第五次修正辦法規定,符合申請類別第參項第一款之情況,核發慰問金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,表達本會深切關懷。